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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核程序

行政審核程序

某些申請人的案件 - 例如具有技術或科學背景的申請人,研究科學領域的學生或學者,或非台灣籍的申請人 - 需要經過額外的行政審核程序。若申請案件需要行政審核,申請人在申請時會被告知。大部分的行政審核程序可以在面談後60天內完成。當申請案件需要行政審核時,申請人將可以在我們的網站上查詢他們的案件進度。行政審核的處理時間將依各個申請人的個別情況而有所不同。簽證申請人應該在預定出發日前儘早申請簽證。

如果申請人對簽證面談做好充分的準備,則可以讓這項審核進行得更順利。 這些申請人可以攜帶﹕個人簡歷或履歷表,曾經發表的文章清單,過去和將來所做的研究概要,有關美國指導人員或主辦單位的相關資訊,包括邀請信詳述申請人計劃要從事的活動或要修讀的學科,主辦單位的郵寄地址及電話號碼(或網址) ,以及諮詢人名單和聯絡方式。到美國參加會議的申請人也必須提供有關該會議的資料,若在會議中將發表文章或演說,請提供發表摘要。這些資料必須以英文提供。此外,申請人也應準備好要能回答有關在美國研究計劃的相關問題。

這類申請人若是沒有攜帶完整的資料(如簡歷或研究概要等)來面談,其申請案件就可能會耽誤更久,甚至會因此被拒簽而需要重新申請。申請人在面談時提供的資訊和文件愈多,對申請案件的審核就愈有幫助。如果您不確定是否要攜帶某一份特定的文件,建議您還是帶來以便面談官員需要時可以參考。

若您已經來美國在台協會提出申請並已取得行政審核的案件號碼,您即可於任何時間在簽證案件進度查詢網頁查詢您的案件進度。您必須在網頁上輸入您的行政審核案件號碼及確認碼。請經常上網查詢案件進度,因為這是您能得知案件進度的唯一方法。一旦行政審核程序完成,您必須在120天內將您的護照送回美國在台協會。

重要通知:若申請人或代理人希望聯絡美國在台協會查詢行政審核進度,請在面談日或文件補齊日後至少等待60天再聯絡美國在台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