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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8-11-12
簽證服務
臨時工作人員(H-2簽證)及受訓人員(H-3簽證)

美國僱主有意聘用非具專業知識的外籍臨時工作人員,該僱主必須向美國的公民身份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出I-129申請表申請H-2B。H-2B需要美國勞工局所發的臨時勞工證明。一旦申請被核准,您就可以親自到美國在台協會提出H-2B簽證申請。

 

所有年滿十四歲到未滿八十歲之間的申請人必需透過預約親自前來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面談。

 

申請人需準備以下文件:

  • 有效的護照(持照人需在護照上親自簽名)
  • 一份用英文填妥的申請表格DS-156,並貼上一張照片。表格上需註明台灣聯絡電話。本地地址可同時用英文及中文填寫以利確認,但中文地址可選擇不寫。照片必需是5公分見方,全臉正面面對鏡頭並於六個月內拍攝,頭頂至下巴需足2.5至3.5公分之間,白色或灰白色背景的彩色照。
  • 年滿十六歲到未滿四十六歲之間的男性申請人必需另外繳交一份用英文填妥的非移民簽證申請表補充說明DS-157
  • 簽證手續費美金$131元(恕不退費),請事先以等額台幣在台灣各地的郵局分支處以現場劃撥方式繳納,並在申請當時繳交收據正本。由於內部存檔需要,每一個人需繳交一張劃撥收據,請個別劃撥。本組劃撥帳號是 19189005,戶名 :美國銀行代收美國在台協會簽證手續費專戶。本收據自劃撥日起一年內有效。
  • 若是您更改了姓名,請在DS-156申請表上註明您之前的姓名並請附戶籍謄本。
  • USCIS所發的許可通知單 I-797A 或 I-797B 正本。
  • 美國僱主的信,學經歷證明文件,及在美國以外的長期居住證明。
  • 核准的申請書I-129影印本。根據美國移民暨國籍法規定,核准的申請書並不能保證您的簽證申請一定會被批准。有關向USCIS 提出H-2B的申請須知,請直接洽詢美國 USCIS。

如果您要申請H-3簽證,也就是有關農業、商業、通訊、財務、政府、或運輸方面的受訓,邀請您去受訓的機構必須向美國 USCIS 提出 I-129 申請表。請注意:此類申請並不包括醫學或學術方面的受訓。一旦申請被核准,您就可以親自到美國在台協會申請 H-3 簽證。申請人需準備以下文件:

  • 有效的護照(持照人需在護照上親自簽名)
  • 一份用英文填妥的申請表格DS-156,並貼上一張照片。表格上需註明台灣聯絡電話。本地地址可同時用英文及中文填寫以利確認,但中文地址可選擇不寫。照片必需是5公分見方,全臉正面面對鏡頭並於六個月內拍攝,頭頂至下巴需足2.5至3.5公分之間,白色或灰白色背景的彩色照。
  • 年滿十六歲到未滿四十六歲之間的男性申請人必需另外繳交一份用英文填妥的非移民簽證申請表補充說明DS-157
  • 簽證手續費美金$131元(恕不退費),請事先以等額台幣在台灣各地的郵局分支處以現場劃撥方式繳納,並在申請當時繳交收據正本。由於內部存檔需要,每一個人需繳交一張劃撥收據,請個別劃撥。本組劃撥帳號是 19189005,戶名 :美國銀行代收美國在台協會簽證手續費專戶。本收據自劃撥日起一年內有效。
  • 若是您更改了姓名,請在DS-156申請表上註明您之前的姓名請附戶籍謄本。
  • USCIS 所發的許可通知單I-797A或I-797B正本。
  • 在美國以外的長期居住證明。
  • 核准的申請書I-129影印本,及有關此受訓計劃的資料等。根據美國移民暨國籍法規定,核准的申請書並不能保證您的簽證申請一定會被批准。

查詢有關 H 簽證的進一步資料,按這裏(英文相關資訊,國務院領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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