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A Advertisement No: TPE200-23-BPA-0009 (2023年09月15日)
BPA Advertisement No: TPE200-23-BPA-0009
美國在台協會欲尋求合格立案的華語教學機構, 在其位於台北 /高雄市區的場所提供個人及團體班華語教學服務。請有意且符合下列資格的廠商煩於2023年09月15日前, 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早上9點至下午4點間聯繫美國在台協會採購組 Taipei_Procurement@state.gov 取得相關資訊。
- 具備基本的英文說寫能力
- 有確立之營業地點/地址及電話
- 能提供過去相關經驗資料
- 有至少5年語言教學經驗
- 有足夠的人力、物力、財力提供服務
- 具合法相關證照
- 達到並符合台灣保險相關規定
- 無犯罪(刑事)記錄
- 無參加任何違反美國在台協會利益之特殊政治或經濟活動
- 可開立免除5%營業稅(零稅率)的公司發票